財經365訊,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公眾的婚姻家庭觀念和家庭投資渠道也日趨多元化。許多高凈值家庭的財富快速增長,但因投資與離婚而產生的財富風險也在不斷增加。

如今,眾多高凈值人士寧愿做單身貴族也不愿用一紙婚約來束縛自己。除了感情觀的變化之外,夫妻財產分割的失敗案例也讓他們“日常恐婚”。
或許你還記得2016年轟動中國的“王寶強與馬蓉離婚”的娛樂八卦,但你是否知道曾經年收入2600萬的王寶強時至今日仍在與馬蓉打離婚官司?
據悉,王寶強1億元身家中的大部分資產是他與馬蓉婚姻存續期間賺得。根據我國婚姻法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上的規定,共同財產以平均分割為原則,即只要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都要進行平均分割,其中包括各種收入、股權、房產、汽車等所有有財產價值的物品,婚前財產在婚后取得的收益也包括其中。
如今,雖然宋喆因涉嫌職務侵占已被捕,但王寶強被馬蓉占有與轉移的財產能否追回?他是否能獲得孩子的撫養權?這些仍然是未知數。
若想避免“人財兩失”的情況,高凈值人士可在婚前設立家族信托,規避婚后財產分割。或許婚姻在普通的家庭來看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而對于高凈值人群來說,婚姻還代表著資產權利,所以復雜不穩定的婚姻也成為了財務保護的風險源之一。
將個人財產放置在家族信托中,設立特定受益人之后即可以被視為財產收益的一種約定安排。因此,在離婚時受益人是誰,收益就是誰的個人財產,財產收益將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