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河南證監局宣布對中原證券開出了8張罰單,因為公司存在5項違規行為,7名相關負責人也被處以罰款。
最近,監管部門加強了監管力度,導致證券行業的罰款數量呈增長趨勢。僅本月,受到證監會、交易所和地方證監局罰款的證券公司數量已增至十多家。需要注意的是,最近的罰單范圍涵蓋了經紀、投行、自營、信用、海外等多個領域,很多案件都受到處罰,責任追究的情況也日益加劇。
有五項規定遭到違反,導致七名人員受到懲罰。
具體來說,河南證監局指出了中原證券存在的五個違規行為:
首先,管理規定和風險防范方面存在不完善之處。缺乏設立母公司與子公司統一的信貸管理制度,也未對個別重大投資項目的風險進行認真評估。對海外子公司和特殊類別子公司的合規風險控制工作不夠完善,未有效加強合規風險管理措施。
進行股票質押業務時,若風險管理不謹慎、內控管理不完善,可能會出現風險。承銷商可以通過股票質押業務向認購債券的投資者提供財務支持。
在建立健全的合規風險控制體系之前,實際上從事債券銷售業務,收取發行人的票面利息補差費用,以協助他人規避監管。未嚴格執行金融資產重新分類的內部控制要求。
員工兼職管理薄弱,導致員工投資活動監管不到位,防范員工代理理財行為的控制措施不完善。
因為缺乏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一些職員出現了廉潔從業風險事件。
河南證監局宣布,已決定對中原證券采取監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決定書后60天內向河南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中原證券的多名分管領導也接受了處罰。這些人包括負責股票質押業務的朱建民、股票質押項目申報負責人趙振旭、債券銷售業務負責人趙雅靜、公司子公司前董事長陳軍勇、境外子公司前副總經理李小強、境外子公司前投資部門負責人張笑齊,以及境外子公司的決策參與者王偉明。他們都接受了監管措施,收到了警示函。
證券公司們都受到處罰,在“兩強兩嚴”的監管制度下。
最近,由于監管部門嚴格執行“兩強兩嚴”的政策,證券業頻繁遭到罰款。僅在最近的四月份,就有14家證券公司受到處罰,此外還有數十名從業人員被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最近罰款的對象范圍已經從之前主要針對經紀和投行業務擴展到自營、信用、衍生品、海外等多個領域,而且多次受罰并不罕見。追究責任和進行反查的頻率也越來越高,即使一些員工已經離職,仍然有可能受到處罰。
華西證券在4月12日宣布,最近接到監管部門發出的關于行政監管措施通知,江蘇證監局計劃暫時停止該公司的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據報道,華西證券被指控在金通靈2019年的股份增發項目中存在盡職調查不嚴謹的問題,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文件,并在提交相關報告時涉嫌虛假陳述;在持續監管檢查的現場審查中也發現執行不力的情況。與此同時,多名相關人員也受到了處罰。
4月17日,東吳證券發布公告稱,因涉嫌在國美通訊和紫鑫藥業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中未盡職盡責,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4月19日,中信證券和海通證券相繼發布了公告,宣布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其原因是被指控涉嫌違反了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限制性規定。據公告顯示,中信證券及其附屬公司中信中證資本因涉及違規行為而被罰款7166.07萬元,而海通證券也遭到了776.44萬元的罰款。
此外,華泰證券、國信證券、中國銀河證券、東海證券、天風證券、中金公司、開源證券、新時代證券(現更名為誠通證券)等多家證券公司,也因在本月違規受到各地證監局處罰罰款。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