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盛紡股份公告稱,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被取消,不再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稅率提高至25%。
盛紡股份近日收到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通知。通知顯示,經專家評審,協調小組認定盛紡股份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的有關條件,決定自2016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根據規定,失去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公司不再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稅率由15%提高到25%。為此,盛紡股份需按照25%的稅率補繳2016年度的企業所得稅,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企業所得稅亦執行25%的稅率。
據盛紡股份介紹,失去上述資格主要在2016年發生名稱變更并提交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申請導致。“此次名稱變更屬于復雜更名,由于缺乏經驗,公司相關人員遞交的名稱變更申請材料不符合相關規定。”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盛紡股份主要從事改性非織造材料及制品、納米材料、功能性纖維及復合材料、無紡布及制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6年營業收入為1.7億元,同比增長11.9%;凈利潤為1470.5萬元,同比下滑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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